关于2021年度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的通知
按照《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》(鄂工发【2018】6号)文件精神和工会年度工作计划,为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,体现学校对在职困难教职工的人文关怀,关心职工生活,帮助职工排忧解难,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对象
学校在编在职工会会员。
二、 申报条件
1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武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者。
2、本人及配偶或子女身患重大疾病,医疗费用开支较大(配偶
或子女重点考虑无医保、无工作情况)。
3、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灾难,造成重大损失。
4、其他特殊困难情况。
三、 补助标准
根据困难教职工的经济状况,按困难、特困两类别分别给予1000元-2000元不等额度的现金补助。
四、 评定办法
1、请各分工会认真调研本单位困难教职工实际情况后,在学校工会网页下载《湖北中医药大学困难职工申请表》,由个人申请,经分工会委员会或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,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纸质版报学校工会办公室。
2、2021年11月19日前,学校工会对“申请表”进行汇总整理,召开各分工会主席工作会议,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、核查,审议确定困难补助名单。困难补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。
五、有关要求
1、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,坚持实事求是,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,注意做好困难教职工的建档工作,把最需要帮扶的教职工推荐上来。
2、如果特殊困难家庭是学校双职工,由其中一方通过所在单位分工会申报。如果同一单位上报多人时,请各分工会按其困难程度排序上报。
联系电话:027-68890032
附: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
校工会
2021年11月4日
困难职工申请表
年 月 日
申请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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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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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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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/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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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分工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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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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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困申请□ 困难申请□ |
个人年总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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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年总收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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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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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成员及工作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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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补助 事 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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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工会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意见 |
签 名: 年 月 日 |
校 工 会 意 见 |
签 章: 年 月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