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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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湖北中医药大学工会关于服务承诺制、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规定》

发布日期:2024-03-1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 

    为加强工会作风建设,强化责任意识,提高办事效率,切实服务好教职工,实现“工会的一切工作的核心就是让教职工满意”的服务承诺,特制订本规定。


    一、服务承诺制

    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应履行八项服务承诺:

    1、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;

    2、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;

    3、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;

    4、不让工作的秘密在我这里泄露;

    5、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;

    6、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;

    7、不让单位的声誉因我受到影响;

    8、不让群众的利益在我这里受到损害。

   二、首问责任制

     1、凡到校工会办事(或电话咨询)的人员,其问询的第一位校工会工作人员(或接听电话人)即为首问接待责任人。
      2、首问接待责任人应热情礼貌接待,耐心听取问询人所询问的事项。
      3、首问接待责任人在问明情况后,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,应明确告知对方该事项的办理规定、程序、要求和方法。如对方所办事项符合规定,应立即办理。
      4、首问接待责任人对问询人所办事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,应主动告知对方负责办理该事项的科室和人员,并及时引领至承办科室。电话问询应告知对方承办科室电话号码。

    5、应承办事项的人员因公外出,首问接待责任人应将问询人所询事项移交承办科室的其他人员。承办科室人员应认真受理、及时办结,让来者满意。
      6、如承办科室所有人员因公外出无人值守,首问接待人应做好事项记录,并留下对方联系电话,在办理事项移交后,应及时电话回复对方。

    7、首问接待责任人对问询人(包括电话问询)所询事项不得以“不知道”、“不清楚”等语言进行推诿。

   三、限时办结制

    1、首问接待责任人或承办科室工作人员对问询人员的询问事项,若属于本职责范围内的,应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办理。一般事项应在当日或 2 日内办理完毕。
      2、对不属于工会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,应及时报告主席研究或移交其它职能部处协商办理,并将移交和协商办理的情况及时告知对方,时限最多不超过三日或一周。
    四、其它

    1、违反服务承诺制、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,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举报的,一经查实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    2、监督、投诉电话:027-68890033、68890285。